编号:MSCC-0-9-24156372
姓名:本·奥萨玛
性别:男
罪名:
1.危害人类罪
2.组织、领导、参加恐怖组织罪
3.反人类
裁决时间:幻梦0067年
违反条款:
《圣裁宪章·制止恐怖主义公约(第03条)》
《圣裁宪章·米米尔规约(第17条)》
审判结果:
判处本·奥萨玛于玛特圣所9号院公开进行圣焚(犯人在追捕过程中出现不可控情况,当场击毙)。
案件详情:
本·奥萨玛,因长期服用血酒,年龄不可考,疑似掘墓人工会副会长,其于幻梦0067年犯下白色夏日连环杀人案。所有被害者骨骼均被挖去,余下的皮囊则被埋葬于骨粉“雪堆”中。此案件累积造成6个城市共984人死亡,被害者无明显共同点,唯一可知相似点为被害者中超过八成是近一年内迁入死亡所在地,此数据目前已排除参与调查而死亡的侦探。
这是谁?
“9·11”恐怖袭击的策划与实施普遍被认定由基地组织(Al-Qaeda)主导。 核心人物包括: 奥萨马·本·拉登(Osama bin Laden):基地组织首领,被视为袭击的总体策划者和批准者。2011年在巴基斯坦被美军击毙。